在《“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中,重点明确以下几点目标:
1、扩展黄河流域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和改造范围。加大沿黄城镇清洁取暖指导和试点经验推广力度,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优先鼓励太阳能、地热、工业余热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利用清洁能源取暖。在兰州-西宁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 山西中部城市群等区域因地制宜推广高压余热供暖。到2025年底,沿黄青海、宁夏、陕西、山西、内蒙古、甘肃等上游和中游北方地区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下游地区达到85%以上。
2、完善城市供热体系。2025年,沿黄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率较2020年降低 2.5%。在黄河流域全面推行建筑节能标准,确保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3、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力争基本完成沿黄省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4、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到2022年,沿黄城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5、开展县城绿色低碳试点。在黄河流域县城建设中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到2025年,黄河流域县城新建建筑普遍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黄河流域县城建设绿色低碳交通系统,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统筹县城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布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
在《“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中,重点明确以下几点目标:
1、推动城市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示范。
2、创建绿色社区。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级新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持续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探索社区建设碳排放减量化目标、措施和机制,研究完善绿色社区创建标准。到2025年,力争7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并达到创建要求。
3、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鼓励都市圈内的核心城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大城市,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进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示范。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推广钢结构住宅。到2025年,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后整体能效水平提升15%以上,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黔中、滇中等城市群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余地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4、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绿色建造。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和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推广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5、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到2025年,基本完成沿江城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6、建设绿色建筑和节约型基础设施。鼓励县城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新建建筑落实绿色建筑基本级要求。到2025年,县城新建建筑普遍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要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需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9%。
7、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完善农房配套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建设一批现代宜居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