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石家庄市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方案》
2020年12月28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方案》,2020年石家庄市农村地区双代改造工作基本完工,共完成双代改造约130.5万户,其中气代煤约103万户,2021年工作重心将转入双代工程安全监管。
《方案》指出,2020年是收官之年,石家庄市平原地区已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目标,2021年市级政府不再统一组织双代改造工作。2021年各县(市、区)可自行组织全域排查,对因农户翻盖住房、长期外出打工人员返乡等小部分未改造户进行查漏补缺,实施双代改造,确保平原地区散煤清零。
根据《方案》,2021年,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可对已使用3年以上已出质保期的功率大、效果差的电暖器、电锅炉、石墨烯等采暖设备,采用热泵技术、光热+等节能电代煤设备进行置换,确保电代煤采暖效果,确保满足农户采暖需求。
方案全文链接:
http://www.sjz.gov.cn/col/1577929367245/2020/12/31/1609401930709.html
承德
《承德市中心城区2020-2021年度清洁取暖替代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2020年10月10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承德市中心城区2020-2021年度清洁取暖替代工作专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20-2021年市中心区(双桥、双滦、高新区)城区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工作,实现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要求摸清底数。对中心城区未实施清洁取暖用户进行摸底,建立精准确户台账。根据摸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内清洁取暖替代具体实施方案。原则上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采用接入集中供热进行替代;不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采用“电代”方式进行替代。
平房接入集中供热补贴标准:(1)房屋节能改造费:参照2017年度“电代煤”补贴政策,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政策补贴,最高不超过7400元/户(市、区各承担1/2);(2)管网建设费:居民用户按照居住区域现行标准的1.5倍收取,由政府全部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3,区财政承担1/3;商业及工商户由用户自行承担;(3)运行费:居民户按居住区域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实施电代煤改造户补贴标准:(1)电网改造费用由各区政府和电力公司共同核算,所需费用由政府全部承担,市和区各承担1/2;(2)设备及安装费最高不超过2.5万元(按100平米居民住宅算),由政府全部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3,区财政承担1/3;(3)运行补贴参照2017年度“电代煤”标准,给与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000元(暂定三年),市和区各承担1/2。
方案全文链接:
http://www.chengde.gov.cn/art/2020/10/19/art_3261_656061.html
廊坊
《廊坊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河北廊坊市大气办印发《廊坊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切实服务“六稳”“六保”大局。针对秋冬季的污染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弱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果,按照“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持续推进联防、联控、联治,精准科学依法有效应对,严防重污染天气反弹;对标对表蓝天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巩固锅炉综合治理成果,加大重点行业减排工程建设,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污染管控,严防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和“散乱污”企业反弹,有序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坚持“夏病冬治”,聚焦臭氧污染,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加大执法帮扶力度,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为“十四五”规划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落实中央和省财政对农村居民天然气取暖运营、用电取暖补贴政策,居民“煤改气”采暖期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上浮,实行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扩大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落实特殊人群优惠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个人承担部分,按政策给予补助补贴,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做好大气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对大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方案全文链接:
http://wx.h2o-china.com/news/317997.html
山东省
潍坊
《潍坊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20年12月9日,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潍坊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2020年供暖季前,中心城区禁燃区以内所有采暖用户及经营业户完成煤炭清洁能源改造,实现“无煤化”。2020年底前,城市清洁取暖率达到85%以上,完成农村清洁取暖7.3万户。加快开展农业大棚、烤烟叶、中药材烘干、畜禽养殖等领域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
方案全文链接:
http://sthjj.weifang.gov.cn/zcwj/zxzc/202012/t20201224_5794249.html
安徽省
合肥
《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
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日前,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今后,合肥市将优先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并鼓励建设单位委托供热企业对新建建筑供热设施统一建设、管护。
《条例》提出,合肥市将优先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广先进、节能、环保的供热用热技术,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集中供热。
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覆盖范围内,不得建设燃煤自备热电厂及燃用高污染燃料的供热锅炉。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当按照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供热管道。
条例全文链接:
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0b056b1a98a64222b5a28adff53a94e0&strColId=326cd57abf3f43fb85fa4bb2a2aec1df&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山西省
晋中
《晋中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11月6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晋中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8.44万户,其中:气代煤1.21万户、电代煤1.81万户、集中供热替代5.28万户,其他清洁能源替代0.14万户。各县(区、市)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在山区等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允许使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取暖。因疫情防控导致改造工程滞后的地区,应抓紧谋划,科学统筹施工计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力争完成既定任务目标。2020年新改造尚未得到一个采暖季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严防散煤复烧。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区域,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对民用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方案全文链接:
http://jzzq.gov.cn/zwgkzy/fdzdgknr/zfwj2zfbgs/xzfwj2zfbgs1/content_16675
临汾
《临汾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20年11月23日,临汾市能源局印发《临汾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中提到要大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全面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改造任务。按期实现汾河谷地平川区域清洁取暖全覆盖。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保障热源、气源、电源供应,同步做好散煤及燃煤设施“双清零”。严格散煤管控。采暖季前完成清洁取暖未覆盖的区域劣质煤清零和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
方案全文链接:
http://nyj.linfen.gov.cn/contents/2019/695296.html
陕西省
渭南
《渭南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20年11月19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渭南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按照《渭南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完成农村地区30.45万户居民散煤替代,其中,气代煤1.09万户、电代煤29.12万户、集中供热替代0.0725万户、其他清洁能源替代0.1654万户。要淘汰燃煤锅炉,继续巩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成效,在清洁能源保障的前提下,发现一台,拆改一台。
《方案》要求: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2020年采暖期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可使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等方式取暖。2020年新改造尚未得到一个采暖季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2020年采暖期前,完成全市农村地区30.45万户居民散煤替代。
方案全文链接:
http://www.weinan.gov.cn/gk/zfwj/wzf/726657.htm
河南省
洛阳
《洛阳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20年10月15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洛阳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新安“引热入洛”工程建设,确保2020—2021年采暖季向市区稳定供热。加快城市建成区供热管网改造,确保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2万平方米,主城区供热普及率超过90%,各县(市)已发展集中供热的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超过50%。加强农业领域燃煤替代。对全市范围内农业大棚、烤烟叶、中药材烘干等领域开展全面燃煤状况排查,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
方案全文链接:
http://www.henan.gov.cn/2020/10-15/1821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