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海气候条件
青海气候寒冷,自然条件恶劣,采暖期长。年平均气温-5.9~8.7℃,青南高原和北部的祁连山区年平均气温-3~5℃,东部河湟谷地年平均气温3~9℃,柴达木盆地年平均气温2~5℃。海北、黄南、玉树、果洛最冷月平均气温分别为-12.6℃、-12.9℃、-15.2℃、-12.5℃。
二、清洁供暖改造规模
2017年底,全省城市及城镇现状采暖规模为20512万平方米,其中清洁取暖面积14076万平方米,非清洁取暖面积6436万平方米,现状清洁供暖率为68.62%。
本次清洁供暖实施方案安排改造清洁采暖面积2952万平方米,清洁改造完成后清洁采暖规模为17028万平方米,城市及城镇清洁采暖率总体将达到83.01%,其中城镇清洁采暖率达到70.64%。
2019~2021年,全省共改造清洁采暖面积2952万平方米,其中2019年完成880.30万平方米,投资为9.26亿元;2020年完成851.80万平方米,投资为8.85亿元;2021年完成1218.62万平方米,投资为14.37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天然气管网覆盖不足
涩宁兰管道沿线目前仅覆盖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以及海南州部分地区,玉树、果洛、海北、黄南和海南州大部分地区天然气管网未覆盖,无天然气供暖的条件。
3.2 多种电供暖正在试点
根据《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3号),在供热方面推广的新技术主要有地源热泵技术、水源热泵技术、空气源热泵技术、热电协同集中供热技术、分布式水泵供热系统技术等。
地源热泵技术不适宜在高寒地区使用,热电协同集中供热技术、分布式水泵供热系统技术未来5年在行业内的推广潜力较低。水源热泵技术受资源条件限制,仅能在我省个别地区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技术在我省西宁、海北、黄南均有试点,可在海拔3000米以下,冬季室外极端温度不低于-30℃的地区进行适度推广。
其他如槽式太阳能、干热岩采暖技术、NWS量子能电锅炉等采暖技术,在我省局部地区有试点,但这些新型清洁供暖技术在高寒高海拔地区的供热效率、运营成本和稳定性等方面尚需进一步验证,且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尚不完善,还不具备规模化利用的条件。
3.3 清洁取暖运行成本
目前我省采用燃气采暖的平均价格水平在5~5.5元/平方米·月之间,燃煤采暖的平均价格水平在4.2~6元/平方米·月之间,燃煤和燃气采暖平均价格水平相当,农村牧区取暖平均价格4.0元/平方米·月。
如改为电采暖方式,按目前电价价格水平计算,根据电采暖形式不同(空气源热泵、NWS量子能电锅炉、太阳能系统+电锅炉、电暖器、电热炕、普通电锅炉),运行成本5.80~12.79元/平方米·月。
四、电力及电供暖
4.1 电力
2017年底,青海电网总装机2543万千瓦,其中清洁可再生能源装机2144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4.3%。根据《青海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到2020年装机5743万千瓦,其中清洁可再生能源装机4830万千瓦,占总装机的88.14%。
4.2 电供暖
电供暖方式主要有电锅炉、电热电缆、电暖器、电热炕、空气源热泵等,使用灵活方便,在电网供电区域均可使用。
电锅炉、电暖器、电热电缆供暖是以电力为能源,把电能转化成热能,具有适用范围广、操作简便、技术成熟等优点,但存在对区域供电容量要求较高、在现行电价下供热成本要高于燃煤供热等问题。
空气源热泵是通过消耗少量电能提取空气中大量低温热能,通过压缩机变为高温热能,将热量传出的供热方式,是《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3号)采暖新技术之一。但我省属高寒、高海拔地区,空气中的热量较低,若达到采暖要求,消耗电能较大,经过在海北州试点监测结果分析,在海拔3000米以下,冬季室外极端温度不低于-30℃的地区,运行基本稳定,但存在单台供热量小,有一定噪音污染,不适用城镇大规模集中供热的问题,分散采暖需具备380V供电电压的要求,相比其他电供热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在现行电价下运行费用与燃煤供热方式相比略高,可在局部地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五、总体及各市州重点任务
5.1 总体情况
2019~2021年,城镇清洁取暖改造面积为2952万平方米,配套供热管网191千米。
5.2 各市州重点任务
1)西宁市:至2021年,西宁市城镇清洁取暖改造面积为1274万平方米,并配套供热管网99千米。改造完成后西宁市城镇清洁供暖率可达到91.33%。
2)海东市:至2021年海东市城镇清洁取暖改造面积为652万平方米,配套供热管网50千米。改造完成后海东市城镇清洁供暖率可达到89.92%。
3)海北州:至2021年城镇清洁取暖改造面积为143万平方米,优先考虑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清洁取暖改造。改造完成后海北州城镇清洁供暖率可达到41.77%。
4)黄南州:至2021年黄南州城镇清洁取暖改造面积为97万平方米,优先考虑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清洁取暖改造。改造完成后黄南州城镇清洁供暖率可达到31.51%。
5)海南州:至2021年海南州城镇清洁取暖改造面积341万平方米,配套供热管网21千米,优先考虑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清洁取暖改造。改造完成后海南州城镇清洁供暖率可达到66.51%。
6)果洛州:至2021年果洛州城镇清洁取暖改造面积82万平方米,优先考虑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清洁取暖改造。改造完成后果洛州城镇清洁供暖率可达到51.66%。
7)玉树州:至2021年玉树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85万平方米,优先考虑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清洁取暖改造。改造完成后玉树州城镇清洁供暖率可达到24.35%。
8)海西州:至2021年海西州城镇清洁取暖改造面积278万平方米,配套供热管网20千米。改造完成后海西州城镇清洁供暖率可达到78.47%。
六、投资估算及运营成本分析
6.1 投资估算
煤改气集中采暖估算指标西宁、海东35元/平方米,海南、海西40元/平方米;电分散采暖估算指标海东220元/平方米,黄南、海南、海北、海西240元/平方米,玉树、果洛260元/平方米;供热管网估算指标西宁、海东230万元/千米,海南、海西250万元/千米;燃气分户采暖按每户2000元补贴。
估算投资为32.49亿元。按采暖方式分:燃气集中热源投资11.34亿元,管网投资5.81亿元,电分散投资15.22亿元,燃气分户补贴0.12亿元。按地区分:西宁、海东投资为13.07亿元,藏区六州投资为19.42亿元。
6.2 运营成本分析
按市场平均煤价800元/吨,市场平均气价1.8元/立方米,电锅炉供热电价0.28元/千瓦时计算,则对比各种取暖方式的能源耗用量及运营成本可知:
1)各种清洁采暖方式中燃气采暖运营成本最低(气价1.8元/立方米);
2)燃气采暖因燃气价位会随着市场供需情况发生波动,特别是玉树市的天然气是由槽车拉运,价格较高,若气价达到4元/立方米时,单位采暖运营成本将达到12.17元;
3)电采暖中NWS量子能电锅炉和空气源热泵采暖成本基本与燃气锅炉持平,其余电采暖的运行成本均较高,需要政府补贴运行;
4)空气源热泵在我省的运营效果有待考证,但成本相对较低;
5)新型太阳能+电辅助供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分运营成本,但是因太阳能取暖的不稳定性,对电辅助采暖依赖性较高,因此节能效果甚微,运营效果有待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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