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印发《金华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到:
加大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和标准规范,在新建建筑中积极倡导和推广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热水和地源(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严格按我省文件规定要求采取与建筑主体相协调的可再生能源设备设施,应用规模达到规范标准,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到 2025 年、2030 年,力争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分别达到 8%和 12%。(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