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动煤炭消费转型。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和省情,坚持先立后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有序推进电代煤、气代煤、生物质代煤。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将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积极参与国家气候标志评价。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建设集约紧凑型城市。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推动装配化装修,落实年度建设用地供应面积中装配式建筑建设面积比例。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促进绿色建材应用,不断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树立建筑全寿命周期理念,推行建筑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绿色维护、绿色拆除全过程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持续提升绿色建筑比例,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深入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节水改造与功能提升,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模式,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30年,全省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因地制宜解决日照间距、保温采暖、通风采光等问题。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农民新建和改建农房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实施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推动农村用能电气化。深化推广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