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提到:
城镇建筑节能提升工程。推进全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订,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全面实施低能耗建筑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试点,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健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公共机构建筑能源统计、审计和公示,分类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探索实施基于用电限额指标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对超过能耗限额的建筑进行改造,建立既有建筑改造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运营能效水平。开展公共建筑专项节能监察,建立常态化公共建筑节能闭环监管机制。逐步推进既有建筑技术调适,优化用能结构。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优先推进新建项目和既有建筑改造太阳能光伏应用,并根据建筑特点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导光管采光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优先利用建筑余热或废热。开展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推进天然工质制冷剂中央空调技术的示范应用,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全面推进城市建筑领域二次供水建设与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到2025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节能率达到75%;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12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0万平方米,建成一批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